7月2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磊到保康法院歇马法庭进行深入调研。邹磊院长实地查看了歇马法庭诉讼服务窗口、科技法庭、图书室、荣誉室等办公办案场所,关切询问了法庭干警工作生活保障情况,并与法庭干警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歇马法庭庭长胡俊峰重点报告了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保康法院院长张永海汇报了今年上半年以来保康法院工作的情况。法庭工作人员就基层工作的感悟心得及存在的困难问题作了汇报。
邹磊院长肯定了歇马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中的探索与实践。他指出,人民法庭要深耕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嵌入式服务地方发展,积极护航平安稳定工作。要成为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在党委政府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大合唱”中贡献司法力量。
为进一步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邹磊院长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做实功。要务本务实、持之以恒抓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不能为创建而创建,而是要以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庭工作能力水平,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实“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要求。二是要创亮点。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到一庭一策,不断深化完善、形成亮点。要坚持以党建工作为依托,把握地方发展的中心点,找准法庭创建工作的切入点,深度谋划打造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亮点品牌。三是要学榜样。要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已发布的八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吸收全国、全省先进法庭经验做法,通过交流互鉴、取长补短,不断拓展创建思路、丰富创建举措。四是要强融合。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法庭工作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效能,确保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全链条解决”,从而以法庭之为为平安保康、法治保康建设做贡献。五是要广宣传。要认真总结人民法庭做好群众工作、定分止争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多渠道开展宣传,讲好人民法庭好故事,奏响法治为民最强音。
调研中,邹磊院长与歇马镇基层领导同志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