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正式揭牌!专款护航!保康野生动植物保护再添新阵地

2025-06-05 17:39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作者: 段文金    浏览: 4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行动,以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保康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65日,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当天,保康法院和县林业局在过渡湾镇蜡梅谷共同举行野生动植物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移交活动。通过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联动,共同打造集野生动植物保护、栖息地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宣传于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平台。

揭牌仪式

活动现场,保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海和保康县林业局局长杨宏健共同为基地揭牌并致辞。保康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磊主持活动,过渡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鑫,蜡梅谷负责人黄宇林,保康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干警和县林业局部分干部参加活动。

张永海表示,野生动植物保护基地的建立不仅是一方物理空间的重塑,更是司法职能向生态保护最前沿的有力延伸。在保护基地,受损的野生动植物将得到专业庇护,生态修复的成果将被公众真切感知,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专业保护机构之间的协作壁垒被进一步打通,共同构建起“惩治、修复、警示、教育”一体化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资金移交

揭牌仪式后,张永海将1.6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移交保护基地,这笔专项资金来源于保康法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公证提存制度后的首例案件。这些资金将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全程监管、闭环管理”原则,全部用于保康县境内生态环境修复,包括植被恢复、栖息地改善、野生动物保护等,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让司法裁判的“书面义务”转化为眼见为实的“生态红利”。

最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基地内救护的野生动物,详细了解了野生动物救护流程,被救护动物的种类,范围等。

近年来,保康法院始终坚守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前沿阵地,对非法狩猎、盗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秉持惩罚不是目的,修复才是核心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公证提存制度。另外,保康法院还主动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朋友圈2021年与县林业局、自规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司法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开展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此次与县林业局共同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基地,并首次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从纸上正义实地修复的关键跨越,具有双重标志性意义。

接下来,保康法院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各相关单位协同联动,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护航保康县域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法治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