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数据既是检验司法成效的“标尺”,更是推动工作的“导航仪”,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数据在审判工作中的“体检表”作用,全方位提升审判质效,精准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4月11日,保康法院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暨发改判案件研讨会,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海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18项指标中,17项指标平稳向好,但是上诉率指标同比上升,要引起重视,建议用好法答网、案例库,更要做好当事人的判后答疑工作。”
“长期未结案件清积工作有明显进展,但是超9个月以上案件仍然存在,要进一步压实层级管理职责,形成层层督办的紧迫氛围,确保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实现清零。”
会上,审管办和执行局分别通报了2025年第一季度审判管理指标及执行工作情况,各条线分管领导逐一点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指标,并就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及如何提质增效提出建议和要求。
案件“会诊” 提质效
会议第二阶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依次汇报本部门发改案件,深剖发改原因,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和“裁判要旨”,参会人员展开激烈研讨。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单独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离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权?法院审理应当如何区别认定?”
“满60岁以上务工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应当依据什么标准?”“这个问题中院已经形成统一裁判标准,我们应当按照中院确定的标准进行认定。”
通过对发改判案件的“集中会诊”,厘清审判思路,统一标准尺度,推动司法裁判“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此次会议学到了很多审判理念和审理思路,都是干货!”“会议形式新颖,希望以后可以常态化开展。”参会人员纷纷表示。
会议第二阶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依次汇报本部门发改案件,深剖发改原因,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和“裁判要旨”,参会人员展开激烈研讨。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单独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离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权?法院审理应当如何区别认定?”
“满60岁以上务工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应当依据什么标准?”“这个问题中院已经形成统一裁判标准,我们应当按照中院确定的标准进行认定。”
通过对发改判案件的“集中会诊”,厘清审判思路,统一标准尺度,推动司法裁判“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此次会议学到了很多审判理念和审理思路,都是干货!”“会议形式新颖,希望以后可以常态化开展。”参会人员纷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