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人民法庭庭长的一天

2015-05-15 16:52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作者: 李善仕

   

保康县地处鄂西北,位于襄阳市西南部,是襄阳市唯一全山区县,号称是襄阳市的“西藏”。保康法院就坐落在此县城,派出6个中心法庭,他们服务的辖区面积有3225平方公里,11个乡镇,261个行政村,10 个社区,人口28.7万人,每年审理全院60%以上的案件。

笔者带着好奇,走进该法院马桥人民法庭,跟随法官一起审判、执行、巡回办案、宣传法律,倾听他们的心声。

5月13日早上8点,笔者便与该法庭3名法官从法庭出发,向马桥镇周湾村保全现场赶。途中,彭勇庭长介绍说:此次执行活动系马某、陈某与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4年1月8日,依原告程某财产保全的申请,依照法将被告陈某、马某所有的破碎机(型号320X760)一套予以扣押,由两被告保管。两被告不履行法律义务,对其扣押物予以执行。但因存放该机械的砂石厂被水淹没,水位未消,无法交付机械,中止执行。今天(2015年5月13日),水位消退,恢复执行,由原告程某请工将机械拖走。聊天中,不知不觉中就到了执行现场,原告及工人已经到了执行现场。彭勇庭长安排部署后,对笔者说:“先让老法官赵立功组织人员进行拆、装,9点30分镇里组织各村、社区治调主任和网格员培训会议,有我的法律辅导,得赶过去。”

笔者也就随其开车向会场驰去,9点25分钟赶到。随后,便着重向大家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

快11点时,书记员董啸打来电话告知:“执行过半后,砂石厂管理员张某以该机械权属不明为由,企图阻拦法官执行。”彭勇庭长一作完辅导就向组织会议的领导请假,直接赶回执行现场。

11时23分,他及时组织申请执行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释明、协调。先是告知张某阻拦执行的法律后果,但可以通过书面异议的方式维权,异议期间不中止执行,又对该财产权属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最后为当事人及张某复制了法庭制作的抵付执行财产清单等释法明理工作后,这时张某才在财产清单上签字,配合法官执行。终于于中午12点5分执行完毕,不仅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权威。

下午2点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彭勇宣布祝某与屈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原告宣读起诉书、被告答辩、举证、质证……有序地进行着。面对双方彼此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他时而轻声细语,时而严肃深刻地引导、劝解。因原告祝某要求被告返还房屋介绍费33000元,被告屈某让原告祝某退还其为房屋装修支出费用,双方争议较大,最终未能达成协议,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彭勇刚到办公室,就几位村民等候在哪,咨询如何登记立案及赡养、离婚、民间借贷等问题,他便一一接待,并向他们详细解释了起诉应达到的条件和程序。他一边看手表,一边对笔者说,“现在正值农忙时节,百姓们都在忙春耕,此时天气凉快大家都在地里干活,去送达文书和进行法律宣传是最佳时机。”

便叫上法庭另外两名法官就走了,笔者也跟了上去。

坐车、徒步,来到一块水田,几个老百姓正忙着落插秧。法官们主动向老百姓问好,向她们宣讲立案制度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知识,当场解答、化解纠纷,为农忙“护航”。

晚上7点50分才吃晚饭。看着大家坐在一起,有说有笑。这也许是他们最高兴、轻松的时候。想着法官白天开庭,晚上还要写文书,笔者便起身告辞。

这就是该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庭长的一天,他们每天奔波着、忙碌着,有时尽了最大的努力,却不一定有最满意的结果,其中的曲折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明白,但人民法庭庭长们仍然坚守着“前沿阵地”, 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