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二号司法建议” “法院+金融”联动模式护航金融法治环境

2024-04-08 11:41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作者: 黄 垚


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动能?

保康法院积极落实“二号司法建议”

  探索司法审判与金融机构良性互动

  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近日,保康法院收到了保康县银保监组、中国人民银行保康县支行的回函。回函就法院对其提出的司法建议表示全部接受,并作出了有关答复。

202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督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以下简称“二号司法建议书”),对加强信用卡纠纷诉源治理,维护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对策。保康法院近三年受理化解信用卡纠纷案件261件,化解平均时长为23天,为进一步落实“二号司法建议”,发挥金融协同治理效能,加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保康法院结合近年来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情况,针对该类案件法律关系相对简单、案件类型较为单一的特点,主动延伸司法能动“触角”,向保康县银保监组、中国人民银行保康县支行发出了《关于信用卡纠纷的司法建议书》,指出部分发卡银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对信用卡及信用类消费贷业务监管,从源头上减少违约纠纷。

二是加强风险内控,加大发卡审核力度并抑制过度授信,建立定期回访制度。

三是提升各大银行自行催收能力,推动建立多元解纷机制。


保康县银保监组和中国人民银行保康县支行收悉后,高度重视并分别上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分行处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根据司法建议的内容,组织相关监管职能科室进行分析研判,召开相关银行机构分管负责人和信用卡业务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座谈会,要求各银行机构要加强对信用卡客户的资信审核,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对信用卡客户跟踪、与第三方合作以及信用卡贷后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分行召集五家银行信用卡业务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严格要求各大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要加强对信用卡客户的资信审核,合理设置授信额度,并加大对信用卡资金流向和实际用途的监测管控力度,在过渡期内完成存量业务清理并整改。

下一步,保康法院将持续深化对“二号司法建议”的学习,及时跟踪指导信用卡纠纷等金融类型案件,坚持联动共治,最大限度整合优质解纷资源,形成预防和化解纠纷合力,加快完善信用卡纠纷诉源治理新格局,从源头上减少信用卡类案多发高发态势,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