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六旬老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获刑

2017-08-01 18:36
来源: 保康法院
作者: 杨尧旭

保康六旬老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获刑

 

六旬老人因听信罂粟果能治伤风感冒,便将罂粟种子撒在房屋后菜地种植,没想到这一行为却构成了犯罪。近日,保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韩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6年6月,61岁的被告人韩某与妻子王某在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一农户门前获取一颗罂粟果实。2016年10月,韩某将罂粟种子播撒在其屋后面茶山的菜地里。2017年春,罂粟长势旺盛且全部结出果实。同年5月2日,歇马镇派出所三名民警到店垭镇巡逻时发现被告人韩某屋后的茶山上种有毒品原植物罂粟,当日韩某所有种植的罂粟被保康县公安局查获,并铲除罂粟植物631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明知罂粟是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631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韩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韩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等情况,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