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拒不履行 法院强拆彰显权威

2021-05-14 16:10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5月13日早上8点,保康法院执行局10余名执行干警前往马桥镇马桥街村对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的一起非法占地案件实施强制执行,依法拆除被执行人吴某在非法占用的753.5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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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吴某未经批准在马桥街村4组土地上新建制砖场。2019年2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马桥采石、制砂、制砖工作专班提供的线索,对吴某占用土地的事实进行核查。经过调查取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吴某上述行为属非法占地行为,依法对吴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马桥街村集体土地753.59平方米,限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不符合马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砖混结构工具房,恢复土地原状,并处每平方米10元罚款。吴某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经两审终审被驳回诉讼请求。

由于吴某一直不自动履行行政处罚义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保康法院申请执行。2021年1月6日,保康法院立案执行,责令吴某五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某仅履行了2000元罚款和50元执行费,其他义务拒绝履行。保康法院按照法律程序规定,由院长签发公告,限吴某于4月16日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在此期间,执行干警多次向吴某讲明法理,做思想工作,但吴某仍拒不履行。

5月13日上午,保康法院10余名执行干警前往马桥镇马桥街村,依法对吴某非法占用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强制拆除。宣读完执行纪律和相关规定后,在两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下,全体执行干警迅速行动,维护好现场秩序的同时,有序调度挖掘机、装卸建筑废料车、拉土车入场施工,耐心细致地向吴某释法明理,吴某也渐渐地从不理解转为主动配合,顺利拆除违法建筑,对现场物品进行腾退,缴纳全部案款,土地恢复原状,为马桥镇文化广场建设提供了保障。当天,马桥镇党委政府还组织周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现场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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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强制拆除行动,有力打击震慑了被执行人,彰显了保康法院执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心和力度,切实维护了土地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