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深化共同缔造完善基层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意见》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地方矛盾纠纷调处机构推动设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的通知》,4月22日保康法院在保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挂牌成立全县首个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
近年来,保康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充分发挥法院的专业优势,与地方党委、政法委联合出台了《“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等文件,夯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等制度,实现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设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发挥矛盾调解中心平台优势,是凸显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的有力措施。
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将承担自行受理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调解或化解不成的纠纷,当事人可选择诉讼途径,经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解决纠纷。工作室人员配备从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以及司法行政机关、信访、人社等行政机关中进行选派,并由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考评管理工作。同时,人民法院可通过调解指导、联席会商、审理示范等方式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提供专业支持,共同推进完善基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工作。
下一步,保康法院将以此次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挂牌成立为契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的向前、向后延伸,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协同配合,持续推动工作室的实质运转,以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应对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