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法新“枫”景】保康法院:巡回审判“床榻边” 司法服务“接地气”

2025-05-06 09:36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作者: 王 肖    浏览: 13


近日,保康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以一场特殊的“家门口庭审”成功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时,以人性化的审判方式展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和担当。

 

案件详情

该案原、被告系同村多年乡邻,却因5000元借贷纠纷对簿公堂。被告因卧病在床行动不便,加之原告举证不充分,案件审理面临“人难到庭、证据难查”的双重挑战。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且考虑到被告的特殊身体状况,承办法官决定启动巡回审理机制,将庭审现场“搬”至被告家中。然而庭前调查时,被告因双方深层矛盾情绪激动险些诱发病情,为保障庭审安全和当事人健康,承办法官当即调整方案,采用“背靠背”审理模式,原被告分室参与庭审,通过分别询问、隔离质证的方式,既避免了双方直接冲突,又确保了诉讼程序的有序推进。


庭审中,双方围绕借贷关系展开激烈举证。原告出示微信转账记录,主张被告借款5000元未还;被告则以多组累计超万元的转账记录抗辩,指出双方存在其他经济往来,不存在欠款事实。由于原告的转账记录未注明款项性质,且无借条、聊天记录等佐证,原告亦未能在举证期限内补充完整证据链来支撑其诉讼请求,经法官严格审查证据、深入调查事实,依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最终认定原告主张的借贷关系缺乏充分证明,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此次巡回审判,既是保康法院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更是一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法官特别提醒:民间借贷多发生于熟人之间,抹不开面子的传统观念往往埋下法律隐患,口头约定、简单转账等不规范操作,在纠纷发生时极易陷入有理说不清的困境。对此,法官建议:

1.借贷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期限等核心条款;

2.保留完整证据链,包括借条、转账凭证、沟通记录等;

3.避免现金交付,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等可追溯方式支付款项。

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暖心。下一步,保康法院将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深耕细作“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巡回审判机制,让司法服务“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更好地服务于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