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民法院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2-03-03 16:56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保康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该院管辖的一审的刑事、民事、商事及行政案件行案件等。多年来,保康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探索审判工作新路子,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取得了丰硕成就。

1.依法审理本市范围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2.审理上级法院指定、交办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3.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申诉、再审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4.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各类案件及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赔偿案件。

6.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7.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8.负责本院的司法统计与上报。

9.负责宏观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根据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10.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相互配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康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0个,具体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信访办。下设6个人民法庭:城关法庭、黄堡法庭、寺坪法庭、歇马法庭、马良法庭、马桥法庭。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为3152万元,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752.72万元,比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增长了14.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952万元,比2021年增长了7.24%;其他收入200万元,比2021年增长了100%;上年结余(转)0万元。

2、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295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179.35万元;

(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87万元;

(3)案件审判565.6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万元;

3、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为315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349.35万元,项目支出802.65万元),比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增长了14.50%。

4、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为3152万元,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752.72万元,比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增长了14.5%,没有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其他收入比2021年增加200万元,导致了总体部门收入预算增加。二是我院2022年“两庭”建设项目减少,预算内基建投资拨款预算相应减少;三是每年人员经费会略微增长,导致一定增幅。

四、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79.35万元,其中:办公费24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40万元;邮电费30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48万元;维修(护)费70万元;公务接待费9.65万元; 工会经费28.5万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1、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25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1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上升了17.65%,其中:

1)公务接待费9.65万元,与2021年相比,下降了5.02%;

2)公务用车购置费39.6万元,与2021年相比,上升了65%。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与2021年相比,下降了5%

 2、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预算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计划更新两台车辆39.6万元(含车辆购置税),比2021年增加了15.6万元,导致“三公”经费总体上升;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并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61.2万元,其中包括货物61.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保康县人民法院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总金额61.20万元,比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降低18.35%,降低的主要原因是:2022我院减少了办公设备的采购。

新增资产主要为通用办公设备15.8万元,通用办公家具4.2万元,其他办公设备5.2万元,车辆36万元。经费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2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我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长期目标两个:(1)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社会效益得到提升(2)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设置年度目标一个: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公平公正办理审理辖区内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化解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保康县人民法院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表八为空表。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保康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3日


1收支总表.xls

2收入总表.xls

3支出总表.xls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xls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9项目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