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5
全国生态日
2024年8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生态环保意识,保康法院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
调研重点项目 提供司法服务
引江补汉工程是南水北调中线后续水源工程,从长江三峡库区引水入汉江,提升汉江流域水资源调配能力,完善受水区供水保障体系。工程沿线由南向北依次穿越宜昌市夷陵区、保康县、谷城县和丹江口市,其中保康县境内线路长度约72公里,工程投资约155亿元。
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保康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磊带领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法官干警,联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到保康县城关镇朱家场引江补汉工程11号平洞项目部、后坪镇前坪村引江补汉工程10号竖井建设工地进行实地走访,找准“小切口”,抓实“大保护”,为工程建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走访过程中,大家边听边看,详细了解了工程概况、施工进展、废弃物处置等情况,李磊和法庭干警同项目负责人围绕环境资源保护展开深入交流,分享了保康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办理过程中在保障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努力和成效,认真倾听并解答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环保难题,同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宣讲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工作人员严守环保“底线”,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下一步,保康法院将与引江补汉工程项目建立密切联系机制,对接项目建设需要,用司法力量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开展法治宣传 强化环保意识
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当天,保康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在法庭门前开展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环保小礼品等形式,以《环境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为切入点,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并结合审判实践和典型案件进行以案释法,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号召广大群众节约资源、爱护环境,共同守护绿山青山蓝天净土。
现场气氛热烈,群众们纷纷表示,今后会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步,保康法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聚焦长江高水平保护和生态环境安全,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环资审判专业化、生态恢复法治化、司法保护常态化路径,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