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良法庭审判庭内,15名运输司机愤愤不平、各执一词。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情况?法院又是如何化解的?一起来看看吧。
原来,这15名司机都是一公司的短期雇佣司机,该公司在两峪经营开采销售高岭土矿,因欠司机运输费引发当事人群体上访。为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两峪乡政府积极和法院联系沟通,及时引导当事人走法律途径解决诉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召集原告倾听诉求、疏导情绪。同时,积极联系被告公司具体项目负责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找寻欠款原因,督促其筹集资金,并询问法定代表人下落,传唤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庭参与诉讼。
为方便当事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带案下乡,就近就地将案件定在马良法庭开庭审理,原告15名司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具体负责人均到庭。
开庭审理中,承办法官对公司所欠15名司机的费用逐一进行了核对,双方对欠款金额均无异议。考虑到被告公司现有财产不足折价偿付欠款,为消除原告不满情绪,最大程度疏导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和两峪乡政府工作人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先向原告释明了被告公司现状和困境,积极引导原告寻求最佳解决方法以使每个人的损失降到最低。然后对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明知公司经营困难还继续雇佣原告并欠付运输费用的不诚信行为进行了批评。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和两峪乡政府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承诺分两期支付完毕所有欠款。
为了使“调解协议”兑换成“真金白银”,帮助15名司机尽快拿到欠款。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裁定对公司仅有的财产,即两个地磅、两台铲车及堆放的部分矿石进行了保全,并责令公司负责人寻找买方,处理后将资金汇至法院账户,由法院进行兑付。
案件调解后一个星期,公司负责人告诉承办法官已找到了两台铲车的买方,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买方将购车款打至法院账户,第一期案款足额执行到位。
12月18日,承办法官来到两峪,按调解协议约定,向15名原告当场发放了第一期案款。同时向原告释明后期案款将根据公司剩余财产处理情况及执行情况在达成的给付期限内及时兑付。有效安抚了原告情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保康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把“调”向前延伸,与乡镇政府形成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在调解过程中坚持法、理、情良性互动,有力实现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就地解决,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