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张 艳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杜少勇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韩兆锦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 云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法院寺坪人民法庭庭长;
李善仕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乔永文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杜少勇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宦忠军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韩兆锦同志保康县人民法院寺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