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康法院快立快执,在三日内顺利执结一起涉九名工人劳动报酬的系列案件,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案件详情
2023年2月至6月期间,王某、庄某等九名劳动者受雇于保康某医美公司从事医疗美容服务。2023年6月18日,保康某医美公司因股权发生争议,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而停业,拖欠王某、庄某等九名劳动者工资共计六万余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庄某等九名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裁决由保康某医美公司向九名劳动者支付工资。
2024年3月,九名劳动者依据仲裁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保康某医美公司已于劳动者申请仲裁前注销,遂裁定驳回王某、庄某等人的执行申请。2024年4月,王某、庄某等人以保康某医美公司四名股东张某、罗某、项某、胡某为共同被告向保康法院提起诉讼,保康法院于2024年6月6日作出判决,判决张某、罗某、项某、胡某对保康某医美公司拖欠王某、庄某等九人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张某、罗某、项某、胡某拒不履行,王某、庄某等九人遂向保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保康法院于2024年7月15日立案执行,因工人工资涉及到民生,执行干警高度重视,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手段,将张某、罗某、项某、胡某名下的全部账户进行冻结。7月16日下午,被执行人项某、胡某找到执行干警,表示其之所以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因为他们四个股东中,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张某现在下落不明,无法与张某取得联系。执行干警耐心向项某、胡某释法明理,告诫其若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不仅个人的行为处处受限,子女考学、就业等也会受到限制。虽然暂时无法与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但项某、胡某、罗某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后,可以通过诉讼手段向张某追偿。在权衡利弊后,项某、胡某、罗某于7月18日将六万余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该系列案顺利执结。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民生无小事,面对涉及拖欠工人工资的案件保康法院执行局将继续采取强有力、快速度、高效率的执行措施,切实把案结事了落到实处,努力维护劳动者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