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保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12-29 15:22
来源: 保康法院
作者: 保康法院

保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1228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保康县人民法院院长  何仁兵

 

今年以来,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审判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树立“用个案公正累积司法公正、用司法公正赢得司法公信”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化法院司法改革,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抓好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01件,审执结3572件,结案率91.57%,同比分别上升5.95%、12.9 %和5.64个百分点,结案率位居全市法院第二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08.2件。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把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刑事审判的核心任务。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3件,审结142件,结案率92.81%。审结故意伤害案件15件、盗窃案件18件、交通肇事案件17件、涉毒案件12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审结非法狩猎、非法采伐、出售、毁坏、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案件6件,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3件18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41件52人,对部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认罪认赔的犯罪,依法适用缓刑78件99 人。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坚持居中裁判、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65件,审结2092件,结案率96.63%,其中审结金融借贷、民间融资等案件729件;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案件547件;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120件;审结人身损害、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案件235件。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0件,审结20件,结案率100%。对行政机关申请涉及土地规划、城建等方面的92件非诉执行案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80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率88.9%,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在原告余某、柳某、朱某、马某诉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不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四案中,城管执法局“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受到社会积极评价。

(四)依法努力解决执行难。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471件,执结1226件,执结率83.34%,同比分别上升56.49%、89.49%和12.09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3200万元。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执行质效明显提升,执行工作进入全市法院第一方阵。将解决执行难作为 “一把手工程”,成立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项工作,专题研究疑难复杂案件。转变执行工作机制,把6个人民法庭的执行案件统一收归院执行局执行。充实执行力量,加大执行警务化力度。开展执行攻坚三大行动,对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老赖”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累计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4人次;把657名“老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350名“老赖”信息在大街小巷张贴,并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曝光,其中有126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加强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和运用,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的执行查控系统在今年5月正式连线成功。将网上拍卖作为执行案件处置资产的首选,开展网络司法拍卖34次,成交金额40余万元。向国土、招投标办等职能部门推送失信人信息,形成联合惩戒的强大合力。

二、增强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县法院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市委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着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妥善处理经济领域涉诉纠纷。备受关注的林江水业公司诉中交一公司、中交一公局麻竹高速公路四标三分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院领导的亲自协调下,顺利调解结案。秉持建设性司法理念,在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招商引资项目上,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反馈。中铁十二局一公司申请的先予执行一案,通过快立快执,拘留了拒不执行生效裁定的当事人,及时排除妨碍,恢复施工路段,保障了郑万高铁的顺利建设,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增强履职尽责担当意识,审理完毕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涉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系列纠纷;强制执行环境整治、违建强拆等案件14件。配合党委政府参与化解美莱家纺、保龙温泉、巨力化工公司等涉众型纠纷。把精准扶贫作为最大的政治,组织干警深入4个驻点村对163户贫困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完善建档立卡信息,摸清贫困原因,寻找脱贫方法。在得知堰塘村遭受山体滑坡后,干警第一时间为受灾群众捐款1万余元。同时,积极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联系销路,为漆园村销售土豆5万余斤,金额4万元。

(二)着力促进法治保康建设。积极探索增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衔接,与国土、城建等部门协调联动,遏制违法建设。县国土资源局在处理歇马镇望某违法建设一案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前保全,法院及时作出行政非诉保全裁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移送执行局执行,避免了房屋建成后增加执行难度。强化法治宣教功能,充分运用电视、报纸以及“两微一网”等新媒体开展以案说法。选派优秀法官深入乡镇、驻点村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让法律春风吹遍乡村的每个角落。创新工作方式,建立法庭与各村的诉调对接微信群,将诉调对接向基层延伸。

(三)着力解决涉诉信访难题。通过诉前矛盾化解、诉中提升审判质效、诉后说理疏导和强化执行措施,着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全年共接待日常来访164人次,初信初访较去年同期下降28.6%。坚持借助社会力量化解涉诉信访积案难案。对李光容信访案、调剂公司涉诉信访案件召开听证会;与马桥政府对接,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共同化解60多名农民工工资案件。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领导的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做好全国“两会”、省党代会、“一带一路”峰会和十九大期间的信访稳控。

三、坚持司法民主、公开,回应群众关切

(一)完善便民诉讼服务。着力窗口建设,改扩建院机关、黄堡法庭、马桥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优化诉讼服务流程,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集成式、一站式诉讼服务。为特困群体缓、减、免交诉讼费4.1万元,提供司法救助金23万元。创新纠纷化解机制,与县司法局联合,在法院设立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诉调委高效、便捷、免费的优势,成功化解了湖北圭翠园农林股份有限公司65名农民工之间长达两年的薪酬纠纷;建立律师驻法院工作站,拓宽便民服务渠道,疏导社会矛盾。完善便民诉讼,继续强化在5个没有设人民法庭的乡镇开展网上立案工作;利用巡回审判车大力推广“田间法庭”“乡村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全年网上立案133件,巡回审判、就地办案260余件。网上立案、诉调微信群等经验做法被市中院充分肯定并在全市基层法院推广。

(二)努力推进阳光司法。在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庭审直播平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发布生效裁判文书3477份,文书上网率97.34%。10月23日,胡某非法买卖枪支一案在湖北庭审公开网首次实现同步直播,10月份以来已完成庭审直播25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职能部门干部和群众130余人观摩庭审。围绕“法治、法律、法学、法院”,打造宣传工作新平台,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300余条,微信公众号阅读量、影响力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三)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运用。针对山区法院信息化建设和运用的短板,推进信息化与法院管理、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法院档案电子化建设,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使用科技法庭开庭1025次并刻录光盘,电子签章累计盖章1100件次,解决了法庭履行签批手续不便的问题,让法官多办案,群众少跑路。今年以来,樊城区、宜城市、谷城县、南漳县、老河口市等兄弟法院先后组团来我院学习考察法庭规范化建设、科技法庭、电子签章、电子卷宗等。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现场会在保康召开。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审执工作良性发展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司法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26名入额法官全部配备到一线办案,把7名院领导编入不同的审判团队。配齐审判辅助人员,新招录15名雇员制书记员,基本做到一名入额法官配一名书记员。认真贯彻院庭领导必须办案的改革精神,核定院领导办案数,院庭长审结各类案件2389件,占全院结案数的66.88%。没有入额的法官不再办案。取消院庭长文书签批环节,法律文书由主审法官自己签批。理顺主审法官、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的职责,缩小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全年审委会讨论案件43件。加强审判团队建设,院机关以庭为单位组建审判团队,法庭组成保南和保北2个审判团队。探索随机分案制度,解决忙闲不均问题,确保法官办案量相对均衡,在分案环节避免关系案、人情案。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刑事审判推进被告人认罪认罚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各类刑事案件76件,并全部在法定审限20天内结案;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结案1622件,独任审判率同比上升29.6%建立“问题案件”评查机制,9件案件被列入“问题案件库”并倒逼追责。通过以上措施充分利用司法资源,确保了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主审法官减少的情况下,审判效率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中共中央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决定,在制度层面上实现依法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制定《保康县人民法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案》,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强化庭审功能,推进庭审实质化和司法证明实质化,守好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

五、坚持政治建院,努力提高法院队伍素质

(一)加强思想政治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育干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定《保康县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采取差异化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院第五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走进马桥中坪村,上党课、谈体会、谋发展,干警深受触动。突出班子建设,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决策力、执行力和公信力。坚持“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周一例会制度,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政治部门督办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班长”和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进一步配强配齐中层干部负责人。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加快对审判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组织法官加入县法学会,开展各类业务培训85人次,2篇学术论文在全省学术讨论会上获奖。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新建羽毛球馆,组织秋季职工运动会,积极参加唱红歌、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春风细雨中入脑入心,激发干警争先创优的热情。先后涌现出助人为乐杨先华、爱岗敬业刘忠红、孝老爱亲王凤先3名 “襄阳好人”,县法院被省高院、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全省先进法院”,今年再次被确认为“省级文明单位”。

(三)狠抓纪律作风和司法廉政建设。坚持正风肃纪,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三大活动”,印发《保康县人民法院“作风建设年”应知应会手册》。按照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的思路加强机关管理,治理“懒、庸、推、慢、浮”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管理为抓手,压实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审务督察制度,对干警上下班、庭审活动、节假日值班、精准扶贫等进行了13次督察,坚决查处“六难三案”等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全年办理违法违纪举报20件,办结20件,发出5起通报批评,6人被诫勉谈话。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保康圆满召开。

六、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法院工作新发展

主动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和述职,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3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开展调研活动,我们积极配合,整理相关资料,收集大量数据,如实反映问题,并在人大常委会上专题汇报法院执行工作,赢得了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不断完善与代表、委员之间的联络机制,坚持“经常、主动、深入”的工作方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免费赠阅《人民法院报》,广泛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协调员、监督员作用,参与审理案件141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51%。主动畅通检察监督渠道,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法院能够顺利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这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基层法官队伍断层问题仍然严重,高素质人才引进难、留住难,诉讼案件案多人弱、执行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审判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少数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三是新时代、新形势下,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还有缺失,少数干警党建意识不强,司法作风不正;四是在接受人大监督上创新举措不够。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18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实好县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保康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民法院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重抓好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工作。强化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一岗双责,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党纪政纪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官队伍。

二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统筹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安排,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协作衔接,进一步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抓办案,着重审理好大、要、难案,为全县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抓办案,促进生产要素流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围绕解决执行难抓办案,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用,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惩治力度。

三是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司法为民。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要求,继续增强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发挥好派出法庭、巡回审判和诉讼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续强化法院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化和法院工作的融合,全力打造智慧法院。

四是坚持以司法公正为目标,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目标,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巩固和深化司法改革成果,继续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继续规范人员分类管理,统筹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继续强化院庭长的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继续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各位代表,立足新起点、踏上新征程,人民法院的事业崇高而神圣,责任重大而光荣。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有力监督下,以新的精神面貌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为建设开放繁荣、精致典雅的绿色保康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良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