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一委”齐聚保康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2018-06-15 11:29
来源: 保康法院

“两院一委”齐聚保康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6月14日上午9时,伴随一声庄严肃穆的法槌声,保康县能源开发公司涉嫌单位受贿罪、原保康县能源办主任郝某某涉嫌单位受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原保康县能源开发公司经理柳某某涉嫌单位受贿罪、受贿罪一案在保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并通过庭审直播网进行同步直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作为“警示课堂”,该院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旁听,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监察委、检察院部分领导干部也旁听了庭审过程。这是保康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组织纪检干部参加法院旁听,接受“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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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单位保康县能源开发公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被告人郝某某和柳某某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郝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超越职权,套取国家沼气建设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柳某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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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该案证据较多,为提高诉讼效率,合议庭提前召开庭前会议。对相关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进行交换。庭审围绕被告单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展开激烈辩论。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一一组织进行质证。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控辩双方对抗激烈,庭审过程长达7小时。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长达一天的庭审,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清晰地展示了被告人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的蜕变历程。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近距离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内心受到了强烈的震动,也为自己敲响了警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做到自重、自醒、自律,真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