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民法院寺坪法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精神,想为当事人所想,急为当事人所急,忧为当事人所忧,始终坚持热心、耐心、细心、恒心、诚心、公心调解每一起案件,使当事人从内心对法官产生信任感、亲切感和敬佩感,从而高兴接受调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做到案结事了。
近日,保康县寺坪法庭法官将130000救命钱交到农民龚申义手中,农民流下感动的眼泪说:“你们真是人民心目中的好法官,真是不是亲人胜亲人!”
今年3月,被告盛相成驾驶其所有的轿车与原告龚申义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龚申义受伤后,在保康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个月出院,因其左腿骨关节严重损伤,其又专程到河南省一家骨科医院住院治疗。龚申义妻子身体长年有病,其女才2岁,家境十分贫寒。伤前以跑摩托车出租养家糊口,受伤后,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加之为治伤已欠外债数万元,其家庭已陷入困境,因无钱住院治疗,龚申义只好在其伤未治好的情况下回家养伤。今年9月21日,原告龚申义向寺坪法庭起诉,要求被告盛相成及被告盛相成车辆投保的中华财产保险公司赔偿。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中华财产保险公司同意赔偿,但按公司规定坚持要求依法判决后方可赔偿。因案件审理判决需一段时间,判决不生效不能执行,若一方当事人上诉后时间更会漫长,为了能使龚申义及时得到赔偿,让其伤残的腿早日得以治疗,让其家庭走出困境,办案法官反复细致地给保险公司做工作,并将原告龚申义家庭现状作了介绍,告知保险公司龚申义家里现在是已揭不开锅了,特别是龚申义伤情,若不及时治疗,再拖延下去,很可能腿就保不住了,如果是因不及时赔偿造成无钱医疗而失去左腿,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一种遗憾。办案法官还将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带到龚申义家中实地了解情况。保险公司到原告龚申义家中看到如此贫寒状况后,心灵深受触动,同时也为办案法官如此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为民办事的赤诚之心所打动,当即破例答应调解。第三天,保险公司如约将13万元赔款交到法庭。案件及时调解,赔偿款及时到位,为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重点起了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