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二进宫”,竟是因为……

2017-11-08 09:26
来源: 保康法院
作者: 郭晶晶、杨尧旭

盗窃“二进宫”,竟是因为……

保康一女子为报复邻居,不顾自己有过“前科”,再次铤而走险实施盗窃,却在得手后有意提醒受害人家里进了贼。面对警察的讯问,李琴(化名)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作案动机和作案过程却令人诧异。

李琴与王华(化名)本是同村邻居,并且两家也经常互相走动,但因为王华的一些怀疑,李琴对她心生怨气。2017年3月的一天,李琴在王华家无意间看到王华将钱包放在卧室内的纸箱中,此时,李琴趁王华并未注意到自己,便没有声张,转身离开了。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李琴再次来到王华家,听见有人在烤火屋内看电视且烤火屋的房门掩着,而通往卧室的大门却半开着,李琴顿时萌生了报复心理,想拿走王华的钱以此来报复她。于是,李琴偷偷溜进卧室,将王华藏在床头边上的3300元盗走。同时,李琴还在衣柜中发现一个装有现金的塑料袋,但李琴却并没有顺手拿走。在离开现场时,李琴将椅子侧倒在楼梯口处。当警察讯问其为何有这一举动时,李琴说是为了提醒王华有人进屋把她钱拿走了。第二天,王华发现家中被盗遂报警。案发后,李琴退还了全部赃款,并取得谅解。

保康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李琴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且退还被害人王华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审前社会调查,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遂判处李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