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康法院执行干警翻山“粤”岭,往返奔袭三千余公里,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乐某与其女友在广东务工期间同居生活,并于2019年4月生下儿子李某,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分开。2024年4月,因乐某多年未支付抚养费,李某将乐某起诉至保康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2021年2月起乐某向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李某年满十八岁止。判决生效后,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李某遂于2024年6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乐某支付抚养费35000元。
本案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询以及到乐某户籍所在村委会调查,查明乐某常年在广东惠州务工,乐某实际所有的一辆车也登记在其父亲名下,由乐某长期在广东使用,本院遂委托了当地法院对乐某的车辆予以查封。因乐某长期在外生活,承办人多次联系乐某均未成功,2025年年初,李某的母亲联系本院,称乐某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某娱乐会所担任经理一职,收入较高,要求本院派人前往当地执行。执行局干警一行五人遂于2025年3月3日,驱车一千三百余公里,历时十五个多小时赶到乐某工作所在城市。
为避免打草惊蛇,确保顺利找到乐某准确住址及其本人。执行干警先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找到了乐某工作的娱乐会所,并以娱乐会所为中心,开始步行搜索侦查,最终成功找到了乐某车辆,基本确定了乐某工作居住的大致范围。考虑到乐某工作地点为娱乐场所,鱼龙混杂,乐某工作时间段主要为晚上到第二天早上,贸然前往其工作场所找到乐某的难度较大,执行干警一行又先后赶到当地法庭和派出所沟通协调,最终确定执行工作方案。3月5日早上,执行干警一行赶到了当地派出所接洽沟通,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精准找到乐某本人后予以控制,并将其带回了当地派出所询问。“我知道你们跑这么远,我今天不给钱你们肯定不会让我离开的”。派出所内,乐某发出了这样的感叹。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乐某也深刻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积极给亲朋好友打电话筹钱,最终将李某的抚养费合计35000元转入法院账户,本案也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同时乐某也向执行干警表示,后期一定配合法院,积极主动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从北到南的千里奔袭,彰显了保康法院捍卫司法权威的决心,也体现了两地司法机关的强大合力。下一步,保康法院执行局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以“如我在执”的理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