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上“黑名单” 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义务

2023-05-04 17:55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法官,您好,我来缴纳案件执行款,请不要将我纳入失信黑名单......”近日,因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来到保康法院履行了义务。

申请人李某某、向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保康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刘某某应支付所欠申请人李某某、向某某劳务款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某、向某某遂向保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来到保康法院执行局说明情况。原来,被执行人刘某某现属国家公职人员,此次与两申请人的纠纷,是刘某某在成为公职人员之前,因其个人承接的建设工程完工后未及时支付两申请人劳务款所致。刘某某知道自己被申请强制执行后,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如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个人信用和职业生涯造成不利影响。“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刘某某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执行立案次日,主动来到保康法院向申请人李某某、向某某一次性付清劳务款,至此,该案得以快速执结。

诚信是社会道德的底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将会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公职人员更应该自觉遵纪守法,带头诚实守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之下没有真空,谁也没有“丹书铁券”,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应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否则,等待的不仅有舆论的围攻,更有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