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发展大局
——强制执行显威力

2019-06-06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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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两起强制执行案件,天气热、路途远,大家要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现在出发。”6月5日早上7点,随着保康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昌红的一声令下,执行局全体干警整装出发前往马桥镇。

执行人员首先来到被执行人何某家中。一年前,因县重点招商企业发展需要,征用了两河口村委会的部分土地,何某的一栋土木结构房屋也在征收范围之内。村委会与何某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何某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由其自行拆除。后村委会将补偿款给付何某,何某也搬迁至新房屋居住,但之后何某拒不拆除原房屋。2019年5月28日村委会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先予执行。该院行政庭受理后,给何某下达了先予执行裁定书,并给何某做思想工作,限定何某自行拆除,何某仍旧不履行拆除义务。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通过分别给何某、何某的儿子做工作稳定了他们的情绪,然后对房屋内的物品一一登记,搬运,最终顺利拆除。

第一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后,执行人员顾不上休息,又马不停蹄来到被执行人刘某家中。被执行人刘某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2961.42平方米用于建造砂场,经国土资源局处罚后,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裁定准予执行,限定刘某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并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但刘某未自动履行义务。该案涉及全县砂石厂集中整治项目,法院、国土资源局、马桥镇政府高度重视,分别给刘某做工作,她虽然口头承诺自行拆除,但始终未见行动,于是,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不仅向其阐明了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还和国土资源局、镇村干部一起不停地给当事人做工作,解决他们提出的现实问题,当事人也渐渐地从不理解转为配合。

执行中突降暴雨,执行人员仍坚守岗位,冒雨执行,直到下午两点,两件强制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完毕,大家才带着满身的泥土和一脸的满足离开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