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事了!保康法院再获锦旗!

2024-03-14 16:37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作者: 刘佳琪

 近日,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黄某,将写有“维护百姓权益,捍卫法律尊严”的锦旗送至保康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干警帮她要回卖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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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黄某以21万元的价格将位于歇马镇三坪村的房屋卖给王某。在办理完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及土地流转手续,并将房屋交付后,王某尚欠黄某5万元购房款未付。黄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保康法院起诉,追索下余购房款。经法院调解,王某承诺在2021年1月底前分期付清,在陆续支付24000元后,王某失约,不再按期履行,黄某遂向保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调解,黄某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承诺在2022年3月前分期付清。协议到期后,王某再次失约,仍差12000余元未兑现,黄某遂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手段,为黄某执行到部分款项,下余8000余元,王某再次承诺于2023年11月底付清,但到期后,王某又一次失约。王某常年在外打工,无法知晓其确切下落,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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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8日,黄某得知王某回到保康过年的消息,遂将此线索提供给保康法院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将王某传唤至法院,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耐心沟通调解,王某当场将下余款项支付给黄某。至此,这场长达七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终于案结事了。事后,黄某特意送来了一面锦旗以表达对办案执行干警尽职尽责,为民服务的诚挚感谢。

 

一面锦旗,既是感谢,更是鞭策。今后,保康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用足用好执行各项措施,全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