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法新“枫”景】一场“闹心”的婚礼:婚庆风波如何平息?

2025-11-26 14:58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作者: 吴婧雯 丰博    浏览: 51


一场完美的婚礼对于刚刚迈入婚姻殿堂的新人来说意义非凡,为了让婚礼美好且难忘,很多新人选择婚庆服务公司操办婚礼事宜。然而,如果婚庆公司没能提供让新人满意的婚礼服务,双方极易产生纠纷。近日,保康法院歇马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婚庆服务合同案件中,结合民间风俗说理释法,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烦心事”。

案件详情

原告小明(化名)长期从事婚庆服务行业,被告小华(化名)筹备婚姻之际,经抖音平台联系上小明,双方开始通过微信协商婚礼流程及场地布置等细节,约定先支付部分定金,在婚礼结束当天结清尾款。之后,小华如期举办了婚礼,小明也按约定带着团队提供了婚庆服务,但婚礼结束后小明要求当场结清服务费时双方发生争执,小明情急之下打了报警电话,民警到场后进行了调解,双方最终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闹得不欢而散。随后小明一纸诉状将小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小华支付剩余服务费。

开庭时小华却有另一番委屈,认为小明对婚礼现场的布置与抖音宣传视频不符,而且在主持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瑕疵,造成婚礼过程中出现尴尬场面,虽然最终婚礼流程勉强完成,但是造成亲属和来宾不满意,现场效果大打折扣。而且在婚礼尚未完全结束小明就催要尾款,发生冲突后报警还在现场哭闹,给小华造成了不良影响。小华不同意支付剩余的婚庆服务费,还准备反诉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法庭调解

这起纠纷涉案金额不大,却成了双方的“闹心事”:一场不愉快的婚礼,让一对新人很是不满;一份未结的劳务报酬,让小明对婚庆团队无法交代。出一份判决容易,解双方的心结难。法官在查明事实之后,组织调解之前,进行了一番释理:1.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通过微信联系商定了婚庆服务事宜,可以证实双方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小明提供服务后,小华应当按约定支付服务费;2.小明作为婚庆服务负责人,理应对婚礼现场可能出现的情形准备相应的预案,提前熟悉婚礼流程,按照约定精心布置场地,因为准备不足出现了瑕疵,就应当妥善处理,在婚礼现场发生冲突确实不应该。婚庆服务结束时立即结算尾款虽然是行业风俗,但也可以通过事先签订书面合同释明或者另行约定结算时间;3.小明已经按约提供婚庆服务,小华拒绝支付尾款也是违约,主张的精神损害更是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双方需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协商。法庭的调解最终让双方解开“心结”,本案以小明自愿减让部分款项,小华当庭付清余款的方式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婚礼承载了新人心中最美好的期盼,是新人携手走向幸福的开始。但是婚礼服务合同所涉及的事项众多且标准不一,选定婚庆公司后应当尽量了解全部服务内容,最好签订书面协议,事先明确地将自己的需求与婚庆公司敲定好。婚庆公司在为客户服务时,应当提供清晰明确的初步方案,及时反馈处理客户的需求,提前预判风险,并作好防范措施,否则出现意外,除影响声誉外,还可能因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发生纠纷后也应理性对待,积极协商妥善处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