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执行保民生 民工喜领工资款

2021-11-11 14:49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年关将至,为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期,保康法院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帮助一批批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已久的工资。

2019年,李某等18名农民工跟随张某、王某到外地务工。工程结束后,经结算,张某、王某共欠工资近6万元,并承诺当年年底前付清。到期后,李某等人多次追要,但张某、王某迟迟分文未付。李某等人于2020年7月向法院起诉,经调解定于当年11月30日前支付,到期后,张某、王某仍未支付。无奈之下李某等18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该案即转入涉农民工工资执行“绿色通道”,执行干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下达文书、到居住地调查其财产情况,同时积极和被执行人沟通联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在将要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的威慑下,王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当天主动将案款履行完毕。

考虑到近期高速红岩寺隧道正在抢修无法通行,山高路远农民工出行不便,执行干警一行四人驱车前往店垭镇,以保证案款及时、准确发放到每一名农民工手上。

最终经过不懈努力,18名农民工拿到了将近6万元劳务工资,每个人都喜上眉梢,不停的表达着感谢。

李某父子二人是四川人,长年在保康县马桥镇承包建筑工程,从2016年起拖欠十几户农民工工资。2021年9月,这些农民工来到马桥法庭,经结算,李某共欠17人工资共计324273.5元。法庭庭长彭勇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案件情况分为三类,于是根据情况不同,启动了诉讼、执行、诉前调解委员会三种方式,整理诉讼5起,执行4起,诉前调解8起。

经马桥法庭多方打听,发现李某在尧治河集团公司承包建筑工程,尚有二十余万元工程款未支付,便立即向企业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该笔工程款。

有了执行款,马桥法庭遂立即联系农民工来领取案款。因发放款与追诉款差额较大,法庭兑付案款按照起诉先后顺序逐一发放,1万元以下的全部结清,1万元以上按照比例分成,不足部分将再继续加大执行直至追回全部尾款。



保康法院将继续聚焦工作重点,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按照标准化、持续化、常态化要求,切实增强为民意识,努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