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少年的你
——保康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

2024-05-10 11:11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浏览: 1146作者: 段文金

     近日,保康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双方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意见》后,保康法院发出的首份提示手册。

      小明(化名)与小红(化名)原系夫妻,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小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开庭后达成离婚协议。因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法庭针对双方婚前、婚后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庭后调解。因本案双方当事人育有一名8岁的男孩,承办法官着重对孩子的抚养问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双方协议暂时不改变孩子现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孩子继续跟随母亲生活,父亲在此期间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待孩子小学毕业后,再将孩子接回县城随其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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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实质化解二人的婚恋家庭纠纷,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手册》并当庭宣读,教育双方除了生活上的照料,要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即便离婚也要多让孩子与父亲交流沟通,对孩子进行正面的引导,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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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收到“提示”后,均表示除了在生活上会对孩子多加关心外,还会对孩子的心理状况进行密切关注,与对方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下一步,保康法院将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的方式,通过口头告知、现场提示阅读等多种形式,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