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见成效 物业纠纷终化解

2019-12-12 15:45
来源: 办公室

   12月11日上午,湖北汇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康分公司专程将写有“公平公正写华章 依法办事构和谐”的锦旗送到了保康法院立案庭,以感谢诉前调解委员会在其公司与业主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提供的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DSC_1046.JPG

   汇川物业服务公司诉称,小区业主拒不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生活垃圾费等费用,造成公司运营经费不足,无法维持正常的物业服务水平,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损害了其他正常交费业主的利益。而业主们有的认为,建筑商在施工中设施不配套,业主不满意,所以拒交;有的见他人没交便也不交;还有一部分是余家坪还建房的业主认为,原来有房,是拆迁搬至现住房,不愿交物业费。

   保康法院立案庭在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该类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本着为人民群众免除诉讼费用支出、节省时间,为人民法院节约审判资源着想,推荐当事人使用诉前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诉前调解委员会受理了案件。

   由于此类案件涉及业主人数多,情况复杂,双方矛盾冲突大,诉前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积极主动与物业公司沟通,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告知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中,属于物业公司职责内的应及时整改,属建筑商的应及时协助业主解决。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大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很好解决。

   今年以来,诉前调解委员会先后受理湖北汇川物业服务公司8批68户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经审查,按照诉前调解双方自愿原则,转立案审理25件。诉前调解43件,涉及金额92340元,调解成功38件,涉及金额80926元,调解成功率88.37%。在调解成功的38件中有31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了缴费义务,占调解案件81.57%,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