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两微信群主获刑

2019-08-30 16:40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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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是国内最火的社交软件之一,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了重要角色,却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成为赌博的工具。通过建立微信群,邀约成员通过棋牌游戏等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近日,保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群组织赌博的案件

2017年2月,被告人王某建立了一个“卡五星”微信群,邀请好友利用“决战卡五星”软件以2元漂2元的赌码“卡五星”赌博,王某则在群内售卖房卡。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王某从中获利3000余元。后因“人气不旺”,王某于同年6月,伙同被告人马某利用同样方式组织他人“卡五星”赌博。两人商议由王某创建并负责管理微信群、收取服务费,马某负责拉人进群赌博。二人免费提供房卡,每局结束后收取5元服务费,抽头获利按四六分成。后马某邀约多人在该群利用“决战卡五星”软件以5元漂5元的赌码“卡五星”赌博。2018年2月,王某因家中有事,便将微信群交给马某负责管理,二人对半分成。截止案发,二被告人共非法获利12万余元,其中王某获利6万余元,马某获利5万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和马的聚赌行为最终被公安机关发现,王和马二人也被抓获归案保康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王、马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依法判处王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依法判处马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