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法院充分发挥诉调委优势 成功化解农民工群体性薪酬纠纷

2017-11-10 18:22
来源: 保康法院
作者: 郭晶晶

保康法院充分发挥诉调委优势

成功化解农民工群体性薪酬纠纷

 

11月7日,在保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内,某农业公司与农民工正式达成调解协议,这标志着该起涉及65名农民工工资的群体性纠纷历时两年得以圆满解决,这也是诉调委在该院设立以来,首次成功化解的群体性纠纷,创造了一次达成65份调解协议的记录。微信图片_20171110153647.jpg

2014年3月,某农业公司先后聘请大量农民工在其设立的黄堡基地做零工,因为公司资金出现问题而没能支付工资。截止2015年12月,公司共拖欠65名农民工的工资,最大一笔工资金额20857元合计72816元。这些农民工分别来自13个村,其中年龄最大的79岁之后,大家多次找到公司负责人索要工资,但对方却一拖再拖。眼看自己的辛苦钱就要打水漂了,无奈之下,今年7月部分农民工开始向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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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立案庭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迅速将这一情况向领导汇报。院长何仁兵和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张华仕高度重视经过分析研判,认为这批案件牵涉面广,容易激化矛盾,案件的当事人和标的额又具有特殊性“这些农民工大部分是农村留守妇女和老年人,被拖欠的工资大多也就几百元或上千元,如果走诉讼程序,对当事人来说无疑费时又费力,而诉前调解则是完全免费的”何仁兵如是说。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也为了方便群众、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院决定充分发挥诉调委的作用,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微信图片_20171110153705.jpg

经该立案庭多方协调,双方当事人均采纳院的建议,同意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在调解过程中,诉调委主任张仕志多次上门找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给他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公司同意积极筹款,并11月7日与65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承诺2017年12月30日前付清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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