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干部进法院 以案释法筑防线
——保康法院邀请县税务局干部旁听“醉驾”庭审

2024-07-16 10:08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浏览: 432作者: 李小龙 罗赟

为充分发挥公开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示警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7月12日,保康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四起危险驾驶案件。此次庭审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保康县税务局30余名干部参与旁听,“沉浸式”接受了一场法治教育,“零距离”感受了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在庄严的国徽下,四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危险驾驶罪罪名、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作出深刻忏悔和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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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起立!”保康法院依法对四名被告人当庭宣判,除对被告人匡某某宣告缓刑外,对另三名被告人孙某某、张某军、张某泉分别判处拘役两个月、两个月、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四千元、八千元。四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均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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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以生动直观的方式为旁听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其所承办危险驾驶的典型案例,讲明、讲清、讲深酒后驾驶机动车可能对本人、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对家庭、社会危害也极大,其本人还要承担法律后果,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旁听人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

参与旁听的税务干部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既是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也是直击灵魂的警示教育课,通过身临其境的观摩体验,对法院的刑事审判程序和庭审的规范化有了全新的认识,也深刻地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严肃,目睹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后果。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敬畏法律,以案为鉴,摒弃侥幸心理,带头树立、维护好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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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保康法院将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持续深入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聆听法治声音,把“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让每一场庭审都成为一堂“法治公开课”,引导社会大众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为平安保康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