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法院:千里赴昆山 圆满执行获点赞
5月1日,小长假的最后一天。当许多人还在休息时,保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喜已经带领法警和书记员一行4人在驱车赶赴江苏省昆山市的路上。7日之内转战千余公里,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执行到位金额15万余元,有力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5月,贾某因与唐某、周某借款合同纠纷协商无果诉至法院。开庭时,唐某和妻子周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保康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唐某和周某拒不履行。无奈之下,今年3月,贾某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承办人张再武拿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寻找被执行人,结果发现唐某夫妻二人为了躲避债务已离开保康,并且更换了所有联系方式,根本联系不上。但张再武并没有因此放弃。“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找到人。”他积极打听被执行人的下落,连任何蛛丝马迹都不放过。4月30日,案件终于有了转机,在得到被执行人唐某的信息后,执行局干警顾不上还在放假,第二天,就驱车前往江苏省昆山市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
到达昆山市后,经当地派出所查询的暂住人信息,执行干警掌握了唐某的现居住地。大家不顾舟车劳顿,又积极联系当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及物业管理公司,终于查明唐某在辖区玉山镇水秀路租有门店经营数控刀具生意。执行局干警王喜、宦忠军及张再武经过协商后,决定采取蹲守的方式,于5月2日晚蹲守在其门店附近,直到次日凌晨6点左右,终于将被执行人唐某成功堵截在其店内。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唐某先是十分惊讶,随后他又以生活困难等各种理由为借口拒不配合。面对“老赖”,执行干警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王喜耐心细致地向唐某宣讲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严肃地告诉他拒不执行产生的法律后果。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劝导,在情理法面前,唐某终于“投降”了,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并自愿随同返回保康将此案早日执行完毕。
回到保康后,张再武不辞辛劳,加班加点,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敦促唐某尽快将案款履行到位。5月9日,贾某又一次来到法院,握着张再武的手,激动地说:“收到了,收到了,钱一分不差,这些天辛苦你们了,真是太感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