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努力创建“无讼村居”,7月30日,保康法院马桥法庭联合马桥镇人民政府、马桥司法所,前往马桥镇白果村开展“无讼村居”宣传动员活动,调动基层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居“两委”等各方力量,凝聚工作合力,提升村(社区)矛盾纠纷自我预防与前端化解能力。
活动现场,陈炜庭长详细阐述了“无讼村居”的重要意义,强调通过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并就如何共建“无讼村居”与村干部进行了交流,倡导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居“两委”等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共建”的格局。同时,法庭干警结合具体案例,生动讲解了诉前调解的优势和流程,鼓励村民在遇到纠纷时,首选调解的方式解决,减少诉讼成本,维护和谐邻里关系。
此外,陈炜庭长还深入宣传了“枫桥经验”,即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通过讲述“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进一步激发了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无讼村居”的创建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下一步,保康法院马桥法庭将继续以自身司法工作融入到辖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司法服务的“桥头堡”作用,持续深化创建“无讼村居”,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