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法院执行局积极利用网络查控、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银行账号、罚款、拘留、及时审结拒执罪案件等措施,强力将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推向深入。4月27日,圆满执结1件10年未结执行积案,促成4件“执行难”案件同时执结。
2007年,湖北雅斯商业公司在老河口市开办超市,租赁老河口建总房地产公司房屋,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先后多次打官司,形成互负履行义务僵局,被执行人到处信访,直至最高人民法院,致使案件长期无法执行。
2011年,襄阳中院决定将其中1件案件指定到该法院执行。该法院执行人员多次赶赴老河口市查找被执行人老河口建总房地产公司的财产状况,对登记在其公司名下唯一一处房产采取查封措施,让其无法用房产抵押融资;率先将此案作为第一批“失信”案件上网公布,使其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让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外出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逐渐带给公司和个人诸多不利后果。
2013年,被执行人开始表露出和对方协商的意愿。执行人员便抓住时机,通过电话、短信分别和双方主要负责人沟通,多次组织双方围绕如何平衡利益、一举解决全部问题等进行磋商,使双方从开始的争锋相对慢慢走向互谅互让。被执行人为换取对房产的解封,履行了部分义务,但未能就全面解决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执行人员仍没有放弃。
今年4月27日,县法院执行人员再次召集各方当事人赶赴老河口市,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磋商,申请执行人湖北雅斯公司与被执行人老河口建总房地产公司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促使4个案件同时和解执行,困扰当地法院10年未结执行积案画上圆满句号。